“青蓝工程”工作条例
为了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进一步整体优化教师素质,保证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持续发展和稳步提高,学校推行教师“青蓝工程”。
第一条 学校“青蓝”工程在校长室领导下,具体由学校工会和教导处组织实施。
第二条 学校“青蓝”工程主要通过“新老结对,互学共进”活动的形式开展,达到全体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整体提高,其中包括教学和班主任对子。学年初教导处、工会根据教学分工,会同年级组确定好新老对子,一般由一名骨干教师指导1-3名新上该年级的教师。
第三条 每年的9月中上旬,学校举行“青蓝工程”合同签订仪式,合同期一般为一年。总结上年“青蓝工程”工作,并对当年“青蓝工程”工作提要求,确定本学年的“青蓝工程”师徒名单,表彰上学年“优秀师徒”。
第四条 师徒对子每学期均需写出工作小结。
第五条 师傅必须无保留地向徒弟传授教育、教学经验,师傅必须对徒弟进行师德师风的教育,指导徒弟学习政治理论、教育理论,制定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确定教学进度,安排教学内容,分析教材重点难点等,并指导开展班级教育管理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
第六条 师傅每周至少听徒弟1节课,做好听课记录,及时交换意见,帮助徒弟学习和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总结经验,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第七条 徒弟必须做到独立备课基础上先听课,修改教案后再上课。要求徒弟做到每课必听,听课笔记列入学期检查内容。
第八条 师傅需指导徒弟的教学科研,要求师傅每学年在市级以上报刊至少要发表一篇本专业教学论文,徒弟在县级以上交流或发表一篇本专业的教学论文。
第九条 徒弟每学期要在备课组内上一节教学汇报课,一学年要在教研组内上一节教学汇报课,力争三年内在县级以上教学比赛中获奖。
第十条 在实施合同过程中,学校加强考核工作,每学期的考核结果要认真做好记载。合同期满,师傅须认真填写《新教师履行合同情况反馈表》和指导青年教师工作小结,徒弟认真填写《指导教师履行合同情况反馈表》和个人工作小结等。师徒履行合同工作情况列入教师教学工作评估内容和晋升高一级职称量化指标,师徒履行合同情况作为各项先进评选工作的考核内容。